電影里,蟑螂因為生命力頑強,有一個別名“小強”,今天,咱們就要說一個因為小強引發(fā)的租房糾紛。
今天上午,在記者的陪同下,趙女士再次走進湖光山色這套讓她害怕的房子,這是俺花三萬多租來的,如今,卻成了回不去的蟑螂房。
蟑螂是趙女士較害怕的動物,沒有之一,當天下午,家人沒干別的,凈忙著找蟑螂、打蟑螂了,趙女士必須親眼看見那些蟑螂的尸體被沖進下水道,才能心安。可沒想到,天一黑,麻煩又來了。
第二天,趙女士當即決定,退房,把鑰匙還中介,這房子,俺說啥也不敢住了。
趙女士覺得,退房不是無理取鬧,她仔細研究了租賃合同,發(fā)現(xiàn)其中有這么一條,交付的房屋,影響承租人安全、健康的,可以解除合同。
趙女士拿出一份篩查報告,這是她2012年在棗莊市立醫(yī)院做的,報告顯示蟑螂的確是過敏原之一,過敏程度顯示為低。為這事,趙女士多找打電話給房東,希望對方能退還她三萬多房租、物業(yè)費及供暖費,并作出讓步,兩千四的違約金和兩千四中介費都不要了。
僵持了一個月,沒辦法,趙女士又找到房屋中介,希望他們能幫忙做做房東的工作。
中介工作人員坦言,因為蟑螂,房東和租客鬧翻,他們還是頭一回碰到,看來以后有必要把蟑螂這一條寫進租賃合同,避免糾紛。
隨后,記者電話聯(lián)系上了房東高女士,房東認為,蟑螂過敏不過是房客趙女士的借口,因為這個原因退房,斷斷沒有道理。
既然過敏原能查出來,那招蟑螂的源頭查出來也不難,滅個小強不比換個房客簡單多了?有的時候,拒絕一個事,理由就是這么簡單,可有些沖突正是因為拒絕的理由太直接太生硬,才愈演愈烈,我覺得趙女士說的沒錯,和平解決是我們希望看到的結果。